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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注协:关于做好2023年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提醒函

来源: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      发布人:学林网      发稿日期:2023-11-02

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提醒函

粤注协函〔2023〕114号


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,各会计师事务所,各非执业会员:


根据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粤注协〔2022〕210号),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(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,面授培训不得少于16个学时),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,且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。截至目前,我省仍有部分注册会计师、非执业会员未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,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

一、本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学时未达最低要求(40个学时)的注册会计师、非执业会员,可登陆中注协“继续教育在线”平台(https://cmis.cicpa.org.cn/#/login)或省注协“公共服务平台”(http://public.gdicpa.org.cn/gdicpa/common/login.do)参加网络录播培训,其中职业道德培训(不少于4个学时)为注册会计师参加网络录播培训的必修课。


二、本年度未参加面授培训或面授培训学时未达最低要求(16个学时)的注册会计师,可关注省注协官网或微信公众号,在本年度内及时参加省注协组织的面授培训班(含在线直播培训)。


三、请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以及参加总所统一培训的分所,于12月20日前将已完成的培训考勤记录、具体实施情况、统计数据、年度培训总结等相关材料上报省注协,未完成的培训计划可继续进行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,以免影响最终培训学时统计。


四、请各市注协认真做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、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相关工作,及时督促本地区会员按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。


五、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,及时督促本所注册会计师按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。


六、注册会计师务必将继续教育贯穿于执业生涯的始终,非执业会员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专业态度,请各注册会计师、非执业会员提高认识、认真对待,按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,避免因未完成继续教育而影响年检工作。


省注协联系人:人才培养部林伊洵,020-83063572。


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
2023年10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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